把人情做盡: 給別人留足面子

與人交往時,咄咄逼人,傷人顔面,往往只會招致自取欺辱。而謙恭有禮,處處爲人保全顔面,方能換來對方的信任和真心的對待。    -強人

Monday, January 28, 2008

博客的期待-部落格祭



星期六的晚上,我接到mavis 的短讯,跟我说南洋商报举办了“第一届马来西亚中文部落格大赛”。

我那个时候其实心情是很平静的,只是很好奇所谓的中文部落格大赛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果这算是第一届,那我们博客去年主办的《2007部落格祭》又算什么?

星期一的早上,我被博客门的反应吓了一跳!是的,感觉上很多博客对于南洋商报和马华一起合办的部落格大赛感到反感。一来是觉得采用“第一届”就未免把去年博客主办的《2007部落格祭》不放在眼里,二来就是和大事渲染博客是猴子的政党一起联办活动,显得非常讽刺。

其实, 我对于南洋商报举办“第一届马来西亚中文部落格大赛”并没有持有太大的不满,我只是觉得《大马部落》只是扮演一个中文部落先锋的角色,只要是任何对于可以推动中文部落有益的活动,就应该鼓励所有的博客积极参与,而非否定任何的单位。就像世界上不同的选美会会选出不同的美姐,唯一不同的只是比赛是由不同的单位举办,难道说这就要否定其他美姐的资格而只承认一位吗?

我只是觉得好笑的是,当初我们筹办《2007部落格祭》时吃了报馆的闭门羹,想不到现在他们也会举办类似的活动。这是不是代表当初他们的行为真的很没有远见?

不过从这件事情看来,我却感到有点欣慰的是,原来博客界里有很多给与《部落格祭》最大的支持和鼓励,这更促使2008年《大马部落》的所有筹委更有动力想把《2008部落格祭》搞得更有声有色。

在这里,套用山姆哥哥的一句话:真金不怕红炉火。 呵呵~ 等着瞧!

8 comments:

hanz said...

大家一起加油!

song_4ever said...

我去了他们所谓的“官方”BLOGSPOT 网页留言,问该站的板主有关比赛里其中一项规则注明“不可抄袭”的意思能否讲得更清楚一点?结果对方没有把我的留言放出来。
假如对方不怕被指点的话,我想它那边的留言应该开放给大家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
结果到目前为止,那边的留言只有 6 个??呵呵......

我只能说:支持正版。

思斌 said...

从你之前对几间风波的留言就“冒昧”地觉得你就几样事情的意见,跟我的差不多。

本身认为,可能主办当局没做足功课而以为自己是首创。但是既然他们可以拿出精力和勇气(在那么多元老面前)来举办的话,身为大马中文博界的一份子看到他们筹委弱在哪里,要就指点;不要就在旁看戏咯。不用去辱骂人家。

当然,前提是。。。他们要拿得出更多诚意(只看现在的规则我就头大了),而且最好不要牵涉到什么政治色彩。

墮天使-祥 said...

某個稱層面來看,部落格祭與部落格大賽是不一樣的,所以用第一屆的字眼,沒有什麼不當。

另外一個角度去看當年吃了報館的閉門羹,會不會是當時候的建議書沒有讓對方意識到部落格已經是舉足輕重?或者是我們處理的方式有一點偏差?

話說回來,我很期待2008部落格祭,所以各位加油吧!

Vincent Cho said...

其实我也是昨天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一直都搞不懂状况,哈哈~不过,你的这篇真的很有见地。

1046 said...

我想知道,当时通知了几家报馆与电视台?有那家有为大马部落格祭作出报导?

卡乔鸟 said...

最好南洋把我们blog address登上报纸参考一下,内容也登出来就更有趣

阿恺 said...

hanz,

是滴~副主席。呵呵

song_4ever,

可能他們看到你不爽的留言,現在approve 了!去看看!

思斌,

呵呵~不知道?這有點牽強哦!

其實嘛,我覺得博客可以參加兩個比賽,還可能拿兩個獎,由政客頒獎給猴子,其實也不錯!=P

搞不好《大馬部落》的籌委還要拉隊去支持比賽,有看頭吧!哈哈

墮天使-祥,

我只知道他們沒有雪中送炭,至於有沒有雪上加霜, 就見仁見智啦, 不宜多談。

可能,就是我們的魅力不夠大,沒辦法。

Vincent Cho,

make love no war. =)

華人不是該團結的麽?不要讓人看笑話了!

1046,

所有大大小小的報館都有份。都說當時我們的魅力不夠,電不到那些記者來特地採訪。

卡乔鸟,

拭目以待。